關于組織申報2022年度廣東省科技廳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項目的通知

錄入者:系統管理員發布時間:2022-07-08浏覽次數:10

    

學校各單位:

學校于76日獲得了省科技廳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項目依托單位資格。根據省科技廳啟動2022年度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省市聯合基金項目申報工作通知精神,現将校内首次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型

粵穗聯合基金是省基金的組成部分,按照“省市聯合、立足區域、面向社會、公平競争”的原則,圍繞廣州與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社會、科技發展需求,支持在重點領域和方向開展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培養青年科技人才和粵港澳研究團隊,鼓勵區域合作與協同創新,促進一批主流學科進入國家乃至世界前列,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和國際影響力,支撐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本年度粵穗聯合基金設立青年基金項目、重點項目、粵港澳研究團隊項目三類。

(一)青年基金項目。支持青年科技人員在基金資助範圍内自主選題開展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培養青年科技人員獨立承擔科研項目、進行創新研究的能力,激發青年科技人員的創新思維,培育基礎研究後繼人才隊伍。

(二)重點項目。支持科技人員圍繞粵港澳大灣區産業與區域創新發展需求,針對已有較好基礎的研究方向或學科生長點開展深入、系統的創新性研究,促進學科發展,突破地方和産業創新發展的重大科學問題,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和國際影響力。

(三)粵港澳研究團隊項目。圍繞粵港澳大灣區創新發展需求,支持粵港澳科技人員聯合組建研究團隊在科技前沿領域開展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培育國際化研究團隊,提升粵港澳基礎研究合作水平,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具體項目申報指南詳見附件123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限制要求

1. 每個申請人隻能申請1項省市聯合基金項目,并計入同一年度隻能提交2項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申請的限制;

2. 2022年度省基金(含省自科基金、省市聯合基金、省企聯合基金)最多支持每個申請人立項1項。申請人已獲上述任意類基金立項的,不得申報;

3. 申請人在研主持的省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達到3項(省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等平台項目、普惠性政策類項目、後補助類項目除外),或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項目達到2項的,不得申報;

4. 申請人逾期一年未驗收的省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達到1項的(平台類、普惠性政策類、後補助類項目除外),不得申報;

5. 申請人在研主持省重點領域研發計劃項目、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重大項目、省基金重點項目、重大基礎研究培育項目、研究團隊項目的,不得申報;

6. 申請人因發生省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嚴重失信行為,被取消其作為申報主體承擔和參與省級科技計劃任務資格的,不得申報。

申請人申請各類項目所需其他條件詳見相應的項目申報指南(附件123)。

(二)科研誠信要求

1. 項目應當由申請人本人申請,嚴禁冒名申請,嚴禁編造虛假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應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并對真實性負責,申請人對所有參與者個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并在系統簽訂申請人科研誠信承諾函(無須上傳紙質承諾函)。

2. 申請人應按照指南及申報要求填寫申請書,如實填寫相關研究基礎和研究内容等,嚴禁抄襲剽竊或弄虛作假,嚴禁違反法律法規、倫理準則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關規定。

3. 如果項目申請涉及科技倫理與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關問題,申請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并提供單位倫理委員會審查意見等相關證明(以在附件中上傳的審查意見等證明材料為準)。

4. 申請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以不同項目類型、由不同申請人或經不同依托單位提出申請;不得将已獲資助的項目重複提出申請;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資助機構提出申請。申請人申請的相關研究内容已獲其他途徑資助的,須在項目申請書中說明受資助情況以及與所申請項目的區别和聯系。

5. 申請人應科學、合理填寫項目内容和預期成果指标等,不得虛構和誇大。項目一經立項,申報填寫的任務、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動轉為項目任務書對應内容,原則上不予修改調整。

6. 項目申報材料和相關證明材料不得出現任何違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開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脫密後提交。

7. 申請人違反科研誠信承諾,存在失信行為的,将按照《廣東省科研誠信管理辦法(試行)》及省基金項目科研不端行為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三)經費管理要求

2022年度省市聯合基金項目(青年基金項目、地區培育項目、重點項目和粵港澳研究團隊項目)經費使用應符合廣東省級财政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要求,并按照《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财政廳關于深入推進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項目經費使用“負面清單+包幹制”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粵科規範字20222号)、《金年会科研項目經費“包幹制”使用管理規定(試行)》(南國〔2022107号)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四)合作研究要求

1. 除牽頭單位外,項目參與單位一般不超過2個(粵港澳研究團隊項目不超過4個);

2. 應在申請書提交前與參與單位簽訂合作研究協議(或合同,下同),并在經費預算中說明資金分配、成果歸屬等情況,項目獲批立項後随任務書一并提交;

3. 項目主要參與者中如含有校外人員(包括研究生),境内人員其所在單位即視為項目參與單位,應在申請書填寫項目參與單位信息;境外人員(非港澳人員)一般以個人身份參與項目申請,且須在網上申報系統中上傳“境外人員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統中下載模闆)的電子掃描文檔;港澳人員可以個人身份或以合作單位參與項目申報。

 

三、申報方式

(一)項目須通過“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以下簡稱陽光政務平台,網址:http://pro.gdstc.gd.gov.cn/)實施網上無紙化申報;

(二)申請人須按照網上平台要求填寫項目有關信息,上傳必要的支撐附件材料;

(三)項目的執行起始時間統一填寫2022101日,結束時間按照各類項目資助限期要求填寫;

(四)省基金項目網上申報操作指引、以及各類型項目申請書模闆等可登錄陽光政務平台在“首頁—文件資料”中下載;

(五)申請人需提前将電話、郵箱等個人信息報至科研處,由科研處開通賬号登錄系統進行填報。

 

四、時間安排

(一)個人網上填報時間:

2022628日~71817:00

(二)科研處審核時間:

202271817:00審核完畢

(三)科研處網上提交項目清單及承諾函時間:

2022719日~72117:00

 

 

人:許軍吳豔琪

聯系電話:020-22245525  13570037011

郵    箱:kyc01@ahdyqy.com

收件地址: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鐘落潭鎮良田中路181号科研處

 

附件:

1. 2022年度粵穗聯合基金青年基金項目申報指南

2. 2022年度粵穗聯合基金重點項目申報指南

3. 2022年度粵穗聯合基金粵港澳研究團隊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下載

 

 

科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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